世茂建设:决定对“20世茂04”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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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增信措施发生变更的公告
2023年7月5日,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宣称,对“20世茂04”展期。根据《会议决议》,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本金兑付金额定义见下文)时间将调整为自2023年3月15日(以下简称“基准日”)起至2027年9月15日(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在兑付日调整期间:(1)小额兑付安排(向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分两次合计兑付不超过200张(含)债券本息)对于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发行人承诺将于2023年9月15日和2024年3月15日(以下简称“小额兑付日”)分别向前述每个证券账户兑付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各不超过100张。为免疑义,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不足100张(含),则发行人于2023年9月15日按照债权登记日该等证券账户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予以全额兑付;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超过100张(不含)但不足200张(含),则发行人于2023年9月15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100张,并于2024年3月15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债权登记日该等证券账户持有的超过100张(不含)的张数;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超过200张(不含),则发行人于2023年9月15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100张,并于2024年3月15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100张(于各小额兑付日应向前述证券账户兑付的债券数量,以下简称“计划兑付张数”)。如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小于该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按上述安排应兑付的计划兑付张数,则按该证券账户在该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兑付。发行人于小额兑付日兑付每张债券时,每张债券的本金偿付基数为每张债券单价(定义见下文),每次兑付利随本清。如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涉及司法冻结、质押等登记结算机构无法注销债券的情形,该等证券账户不适用前述小额兑付安排,相应债券不进行注销,该等债券未偿本息按照持有人会议议案其他约定进行兑付。(2)剩余本金兑付安排在兑付日调整期间,除上述小额兑付安排以外,本期债券后续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及对应的本金兑付金额(定义见下文)的兑付比例如下表所示:2024年6月15日兑付比例2%,2024年9月15日兑付比例2%,2025年3月15日兑付比例2%,2025年6月15日兑付比例6%,2025年9月15日兑付比例6%,2025年12月15日兑付比例6%,2026年3月15日兑付比例6%,2026年6月15日兑付比例6%,2026年9月15日兑付比例6%,2026年12月15日兑付比例7%,2027年3月15日兑付比例16%,2027年6月15日兑付比例16%,2027年9月15日兑付比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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