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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热议

时间:2023-06-19 09:02:57  |  来源: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料图)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1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69,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特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其中2,269,289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限售股核准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179,22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7,208,770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27,208,770股,总股本由220,597,400股增至247,806,170股。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对其中24,939,481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了解除限售,并于2022年6月21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手续。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廖晓霞女士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以上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与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的发行对象一致、承诺与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廖晓霞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69,289股。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共涉及1个股东证券账户。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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