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外环境普遍缺碘 别忽视食用碘盐
河青新闻网讯 2023年5月15日是我国第3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科学补碘三十年 利国利民保健康”。在宣传日到来之际,省疾控中心提醒公众:我省外环境普遍缺碘,坚持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安全、有效的方式。
存在碘缺乏病病情反弹的风险
按照《河北省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要求,我省已经连续七年对重点人群进行碘营养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我省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持续保持在100~200µg/L的适宜碘营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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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儿童和孕妇碘盐覆盖率为96.01%,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2.11%,儿童和孕妇尿碘中位数分别为184.9µg/L和170.3µg/L,碘营养状况均处于适宜水平。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是1.32%,从病情指标及人群碘营养水平看,我省继续保持了碘缺乏病消除成果。
2022年全省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161个碘缺乏病病区县全部保持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但目前随着市场上食盐品种增多和群众食盐消费需求日趋多样化,少数群众对碘缺乏危害认知不足,部分地区碘盐覆盖率出现下降的趋势,儿童和孕妇尿碘出现下滑,存在碘缺乏病病情反弹的风险。
当前仍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人体每天都在进行新陈代谢,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为了家人的健康,除了长期生活在高碘地区和患有甲状腺疾病(如甲亢)的人群应该食用无碘食盐外,其他人群还是要坚持食用碘盐。盲目选择无碘盐和怀疑食用加碘盐导致补碘过量是不正确的。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处于特殊生理阶段,每天碘摄入量要高于一般人群,更应食用加碘食盐,并且要经常摄入海带、紫菜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以保证妊娠期及哺乳期充足的碘储备,以达到良好的碘营养状态,保证胎儿及婴幼儿对碘的需求。
河北省碘缺乏病防治将更精准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于2017年和2021年组织了全省生活饮用水碘含量调查,摸清了我省水碘的分布情况,明确了我省碘缺乏与高碘并存的分布特征。随着《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GB/T19380-2016)和《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WS/T669-2020)两个标准的颁布实行,碘缺乏、适碘、高碘地区划分标准体系已经建立,我省将根据水碘调查结果,逐步实现以行政村为单位的碘缺乏地区、适碘地区和高碘地区的划分,并且在新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颁布后,将按照法律规定,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防治措施,进一步实现精准防治。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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